实验教学管理暂行办法

2020年09月17日 09:35 点击:[]

第一章

第一条 实验教学是重要的教学环节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,保证实验教学质量,依据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》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实验教学的任务是对学生进行科学技能的基本训练,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,通过实验教学,加深学生对所学理论的理解,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、科学实验能力和创新、创造能力。

第二章 实验教学管理

第三条、实验教学实行目标管理,包括实验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实验项目及实验教材等教学文件管理。

1.实验教学计划管理:在专业教学计划中,应明确开设实验教学的课程及实验学时。独立设置的实验课要列入课程目录;未独立设课的要划定实验学时比例,规定实验学时数。

2.实验教学大纲管理:明确本门实验课的教学特点及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方面的地位、作用和应达到的基本要求;确定实验项目,其中包括必做和选做、学时分配、基本内容;确定实验教学的考核方式及评分标准等。

3.实验项目管理:选择实验项目,要服从专业培养目标的总要求,注重基本技能训练,着眼于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,因材施教,激发学生的实验兴趣,兼顾条件的可能性和投资的可行性。

4.实验教材和指导书管理:择优选用实验教材,提倡编写体现创新精神,具有鲜明特色的实验教材和指导书。

第四条、实验教学过程应包括实验教学前的准备、实验课教学及实验报告的批改。

1.实验教学前的准备包括:(1)教学文件准备。制定实验教学大纲、编写实验教材、印制统一格式的实验报告用纸;(2)实验条件准备。保证实验设备的完好状态、准备实验所需的材料、试剂、工具,并保证水、电线路畅通;(3)实验教学备课。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备课,明确该次实验的目的、要求,熟悉实验原理、方法、步骤及装置。初次担任实验教学的青年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,必须试讲、试做、达到要求后方可上实验课和参加指导;

2.实验课教学应做到以下几点:(1)实验课教师在上第一次实验课时,结合本实验室的具体要求宣讲有关规章制度、安全事项;(2)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结合提问情况进行讲解,使学生了解本次实验的原理、方法、要求和主要仪器设备的原理、结构及使用方法;(3)在实验中,尽量让学生独立操作,独立思考;(4)实验完毕后,学生必须按规定断电、关水、关气、整理设备、清扫场地,实验指导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去,如发现设备损坏、遗失公物及事故发生,应追究其责任,并严格按《3044am永利集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》处理;(5)实验指导人员必须填写《实验室工作记录》并签名。

3.实验报告的批改: 学生应按规定要求,独立认真地写出实验报告。实验指导人员应认真评阅实验报告,并按规定评定出成绩。

第三章 其它

第五条 学院应根据教学体系改革的要求进行教学内容的改革,合理设置实验项目,逐步压缩验证性实验学时,增开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,并将本学科带共性的实验项目归类,独立设置实验课。

第六条 学院应尽力实现实验室开放。

第七条 学院应定期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,不断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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