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实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,不得随意搬动仪器设备,不准将任何实验室的物品带出实验室。
2、未经管理人员同意,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拆卸、改装和调换仪器设备,不得外借仪器设备。
3、所有药品、标样、溶液都应有标签,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药品。
4、禁止使用实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,也不要用茶杯、食具盛装药品,更不要用烧杯等当茶具使用。
5、使用浓硝酸、盐酸、硫酸、高氯酸、氨水等强腐蚀性药品时,均应在通风厨或在通风情况下操作,如不小心溅到皮肤或眼内,应立即用水冲洗,然后用5%碳酸氢纳溶液(酸腐蚀时采用)或5%硼酸溶液(碱腐蚀时采用)冲洗,最后用水冲洗。
6、易燃溶剂加热时,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,避免使用明火。
7、使用有易燃易爆药品(如乙醚、甲醇、乙醇、丙酮、高氯酸等)实验和灭菌锅、干燥箱、消煮炉等大用电量仪器设备,必须在管理人员指定位置使用,严禁在无人值守的情况下使用上述药品和仪器设备。
8、实验室内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其它物品。
9、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位置,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。
10、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,走道畅通,设备器材摆放整齐。实验室用的所有仪器,都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仪器使用完毕后拔出插头,将仪器各部旋钮恢复到原位。
11、当天实验完毕后,应整理好器材、工具、资料及工作台面,切断电源,关好门窗和水龙头。